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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史志动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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费县史志办集体学习《方志馆建设规定(试行)》
发布日期:2017-06-28 浏览量: 来源:

6月27日,费县史志办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,集体学习《方志馆建设规定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。费县县政协副主席、县史志办主任刘露参加会议,会上,刘露带领大家共同学习了《规定》。

据悉,《规定》于今年6月初通过中国社会科学院、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审定,并于6月中旬正式印发。该《规定》共20条,从制定的依据与原则、方志馆概念与功能、方志馆建设规划与规模、方志馆建筑选址与设计、方志馆建筑标准与机构人员等方面作出明确要求。《规定》的制定出台,是推动全国地方志转型升级的一项重要举措,是指导全国方志馆建设的规范性文件。

通过学习,大家一致认为,《规定》的出台必将进一步推动全国方志馆工作的科学化、规范化发展,为当地经济文化建设发挥积极作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