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月11日,省史志办召开会议,学习省委《关于大力弘扬沂蒙精神的意见》(简称《意见》),研究贯彻落实措施。省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、省史志办主任刘爱军主持会议并讲话。副巡视员王兴合,副主任翟世林、郭永生等参加会议。临沂市史志办主任刘志强列席了会议。
会上,翟世林传达了省委《关于大力弘扬沂蒙精神的意见》,市县基层志编纂指导处处长李刚结合工作实际,谈了贯彻落实省委《意见》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,刘志强作了补充说明。
刘爱军指出,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沂蒙精神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要求,深刻揭示了沂蒙精神重大意义、历史作用、核心特质和实践要求,进一步丰富了沂蒙精神的思想内涵,把沂蒙精神上升到全党精神的层面,提升到一个新的境界,与延安精神、井冈山精神、西柏坡精神并列,为我们深入研究宣传弘扬沂蒙精神提供了根本遵循。省委办公厅印发的《〈关于大力弘扬沂蒙精神的意见〉的通知》,对弘扬沂蒙精神专门作出安排部署,并明确省史志办是“挖掘整理史料”的责任单位之一,充分体现了省委对史志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信任。要提高站位,发挥优势、抢抓机遇、开拓创新、担当作为,用实际行动回报省委的支持和信任,为我省创新发展、持续发展、领先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。刘爱军对临沂市史志工作表示充分肯定,对《山东抗日根据地志》《山东解放区志》工作进展表示满意。指出,刘志强同志到任以来,团结带领全市史志系统干部职工,创造性开展工作,政治敏感性强,站位高,所做工作完全符合省委《意见》的精神,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。
会议一致认为,沂蒙精神就是山东精神,为了弘扬沂蒙精神,下步工作:一是提高思想认识,提高弘扬沂蒙精神的责任感和使命感。要加强组织领导,省史志办将成立弘扬沂蒙精神领导小组,切实加强与省直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,加大对有关市县弘扬沂蒙精神工作的组织指导,形成工作合力。二是要深刻领会沂蒙精神的内涵。沂蒙精神是实的,具体的,是不断发展丰富的,在全面客观详实记述沂蒙精神形成、发展过程的同时,要发挥优势,深入挖掘沂蒙精神蕴含的哲学思想、人文精神、教化力量、道德观念、时代价值,推出一大批有价值的优秀史志成果,不断提高资政辅治、教化育人的能力和水平。在弘扬沂蒙精神方面,临沂是主力军,有思路,有措施,有成效,走在了全省史志系统的前列。全省史志系统要上下联动,齐心协力,创造性完成工作。要注意加强统筹谋划,分清省级与市级层面工作重点。加强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,分清轻重缓急,将工作任务分解细化、倒排工期,确保圆满完成目标任务。三是发挥自身优势,丰富优秀成果。与临沂市史志办通力合作,组织开展好《沂蒙精神志》《沂蒙精神概述》《沂蒙红嫂志》等的编纂工作;加强对相关口述史资料的挖掘和整理;适时举办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、弘扬沂蒙精神培训班和理论研讨会,为深入挖掘和阐发沂蒙精神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;要持续不断地推出一批优秀史志成果。四是加大宣传力度,围绕省委、省政府中心工作,利用各种平台加大宣传力度,营造舆论氛围。通过省情网、微信公众号等及时宣传全省史志系统在弘扬沂蒙精神方面好的经验、做法,同时加强与人民网、《大众日报》、山东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,宣传报道全省史志系统弘扬沂蒙精神的重大活动、重要成果,为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。
刘志强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刘爱军主任的工作指示做了表态: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省委《关于大力弘扬沂蒙精神的意见》,向市领导汇报好会议精神和刘爱军主任的重要指示,认真抓好学习贯彻,在省史志办领导和支持下,不断开创弘扬沂蒙精神工作的新局面。二是切实采取各种措施,加大弘扬沂蒙精神的力度,编写相关沂蒙精神的志书。要在省史志办的指导和协助下,共同编纂《沂蒙精神志》《沂蒙精神概述》,争取年底出版发行。同时,积极推进《山东抗日根据地志》《山东解放区志》的编写,按照时间节点,完成相关编纂任务。三是明年在省史志办的指导下,与省史志办共同做好《沂蒙红嫂志》等志书的编修工作。四是尽快完成《大美新临沂》等志书编写,为弘扬临沂新时期沂蒙精神添砖加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