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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委党史研究室关于在全室开展学习贯彻《准则》《条例》专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
发布日期:2016-03-08 浏览量: 来源:

为深入学习贯彻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和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,根据全市统一部署,经室领导班子研究决定,从今年3月开始,利用半年左右的时间,在全室党员干部中开展学习贯彻《准则》《条例》专题教育活动。

一、总体要求

开展学习贯彻《准则》《条例》专题教育活动,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,按照中央和省、市纪委全会的部署,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“四种意识”,切实增强纪律规矩意识,坚持高标准,守住底线。要紧密结合中央“两学一做”教育活动,大力弘扬新时期沂蒙精神,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、恪守从政道德、转变工作作风,把思想和行为统一到市委、市政府部署和要求上来,把精力和心思凝聚到创新实干上来,为推动建设大美新临沂提供坚强保证。

二、主要内容安排

学习贯彻《准则》《条例》专题教育活动,以正反两个方面教育为主,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。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《党章》、《准则》和《条例》,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、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,深入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、省纪委十届七次全会和市纪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。室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要组织专题学习,运用好中央纪委编发的释义读本、指导案例,原原本本、逐条逐句学习,熟练掌握制度规定,学深悟透、融会贯通,扎实开展好专题教育活动。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,重点组织全室开展以下几个活动。

(一)书记上党课。结合《准则》《条例》专题教育活动和“两学一做”教育活动,室支部书记给全室党员干部上一次党课。党课要重点围绕《准则》《条例》这个核心,引导党员干部知廉洁、勤自律、守底线,切实增强政治意识、大局意识、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,保持坚定政治定力。

(二)配合市纪委宣传部编写廉政教育书籍。把《准则》《条例》专题教育活动与党史研究工作紧密结合起来,配合市纪委宣传部编写《红色廉政耀沂蒙》一书,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材料。

(三)开展纪律作风集中整顿。今年7、8月份,集中一个月的时间,在全室开展作风纪律集中整顿月活动,对工作纪律和在岗情况进行不定时检查,对违反工作纪律人员进行全室通报。

(四)组织警示教育活动。组织全室党员领导干部观看廉政教育片,到廉政教育基地和沂蒙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基地进行现场教学,接受精神洗礼,提升思想境界,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。

三、组织实施

室领导班子是抓好本室教育活动的责任主体,对教育活动要高度重视。室党支部负责本室教育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,要根据领导班子研究意见,结合我室实际,制定实施方案,精心组织,周密安排,确保教育活动扎实有序开展,并在教育活动结束后,写出总结报告,于9月30前报市纪委宣传部。室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、负总责,明确分管负责同志靠上抓,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、率先垂范,带头参加各项学习教育活动,带头接受教育。

我室要把开展专题教育活动作为转变作风、推动工作的重要抓手,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做好“三引一促”、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结合起来,统筹兼顾、有机衔接,以教育活动促进党史研究、宣传教育工作,以党史研究、宣传教育工作的实际成效检验教育活动成果,为推动跨越发展、建设大美新临沂做出新的贡献。

2016年3月16日